发文标题: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庆市电信有限公司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国税函[2004]136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3-11
实施时间: 2004-3-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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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重庆市电信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市电信有限公司资产报损的请示》(重庆电信[2004]43号)。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7号)的规定及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资产报损情况真实性的审计结论,现通知如下:
  一、对该公司及下属各区县(市)公司因拖欠时间超过1年仍无法收回的用户欠费形成的坏账损失22028691.53元(详见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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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重庆市电信有限公司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明细表.t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