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4]64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3-10
实施时间: 2004-3-10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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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渝委发[2003]21号)精神,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民营经济涉及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区有关税收政策
  (一)经税务机关批准,在2010年前对在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区的新办民营企业可按规定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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