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社会保险费重点户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地税发[2002]122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2-30
实施时间: 2003-1-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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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重点户监控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上报自治区地税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点户监控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发挥税务机关监督职能,加强对社会保险费重点户的征收管理,重点监控其社会保险费费源变化和征缴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均要按确定的社会保险费重点户标准建立社会保险费重点户台帐,并实施对重点户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社会保险费重点户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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