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国税函[2004]49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2-10
实施时间: 2004-2-10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345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66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地要立即组织涉外税务干部认真学习新所得税申报表的填报方法,使大家在短期内尽快熟悉和掌握新申报表各填报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和填报要求,以确保200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按照......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