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国税发[2003]280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22
实施时间: 2003-12-22
法规类型: 纳税信用等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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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92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履行纳税义务情况的综合评价,是新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重要内容。开展此项工作对增强全社会依法纳税意识,营造“诚信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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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内容与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