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药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国税发[2003]196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0-22
实施时间: 2003-10-22
法规类型: 增值税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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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药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该文件第三条所提到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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