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数据接收系统安装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国税函[2003]668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9-28
实施时间: 2003-9-28
法规类型: 增值税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335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数据接收系统安装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1017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具体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做好一般纳税人档案数据的准备工作。一般纳税人档案数据库是申报数据库的基础,在今后将取代稽核系统中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数据库,同时也是稽核系统数据情分的依据。因此,该档案信息至关重要,各单位必须按照总局和市局要求做好一般纳税人档案数据的准备工作。
  (一)各单位务必于2003年10月18日前做好本辖区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按照填表说明和要求认真填写......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