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集中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国税函[2003]631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9-4
实施时间: 2003-9-4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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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按照总局要求以及《信息中心关于作好金税工程数据日常抽取和上传工作的通知》(信使函[2002]5号)的规定,从2002年7月开始,各单位按月利用金税工程数据抽取程序,在完成地市级稽核系统比对工作并上传市局数据后,抽取本单位地市级稽核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增量数据并上传市局。总的看来,各单位对此项工作都非常重视,绝大部分单位每月都能按时上传数据,但也有少数单位存在上传不及时的问题。
  为了进一步作好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集中工作,按照总局要求,市局对数据集中相关事宜再次重申和明确如下:
  一、按月从地市级稽核系统抽取和上传以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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