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国税发[2003]168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8-25
实施时间: 2003-8-25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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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税务培训中心: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8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搞好涉外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搞好涉外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重要性,要把涉外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进涉外税收管理向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现代化迈进,提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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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市国税局补充意见废止:

发文标题: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五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发文部门: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9
实施时间:20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