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2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国税函[2003]8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17
实施时间: 2003-1-17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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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2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2]1138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清算的职责分工各单位负责本辖区内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清算工作,万州、涪陵、黔江国税局同时还要负责本辖区内外(工)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清算工作,市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负责全市及全市外(工)贸企业(万州、涪陵、黔江三地除外)出口货物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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