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业务公开制度[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稽[2000]49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1-14
实施时间: 2000-11-14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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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稽查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
  现将总局关于《税务稽查业务公开制度(试行)》(国税发[2000]163)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1、各级国税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稽查业务公开的重要性,真真把它作为一项大事来抓,要按照总局制度中已明确税务稽查业务公开的内容和省局近年来制定的一系列有关政务公开的具体措施,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加以贯彻实施,并在实践中积极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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