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推行情况数据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国税流字[2002]99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0-27
实施时间: 2002-10-27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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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推行情况数据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2]46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级国税机关一定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每月上报数据及时准确。
  二、各级国税机关接此通知后,要立即进行税局注册工作,注册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说明》的规定准确填写注册信息,其中“用户代码”和“地点编码”均按稽核系统设定的税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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