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地税办发[2002]16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0-14
实施时间: 2002-10-14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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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区局各处、室、局、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为了提高区局机关公务接待水平,规范公务接待工作,杜绝铺张浪费,使公务接待工作既有利于促进机关工作的开展,又有利于促进机关廉政建设,区局办公室和后勤服务中心共同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现将这一办法印发,请各单位在以后的公务接待中严格按此办法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区局机关公务接待水平,规范公务接待工作,杜绝铺张浪费,使公务接待工作既有利于促进机关工作的开展,又有利于促进机关廉政建设,本着“热情接待,服务周到、严格标准,勤俭节约”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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