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区内中国石油系统企业增值税缴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内国税流字[2002]81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9-4
实施时间: 2002-9-4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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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东风场区国家税务局:
  近期,部分盟市国税局对《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增值税缴纳问题的通知》(内国税流字[2002]58号)(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若干具体操作问题,要求区局予以明确,经研究,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通知》的执行时间和范围问题区局对中石油系统企业增值税缴纳办法的调整,是基于企业经营管理体制变化而引起的财务核算权限上收,为加强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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