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农业税收纳税登记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地税发[2002]75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8-5
实施时间: 2002-8-5
法规类型: 农(牧)业税及特产税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387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为了加强农业税收征管和税源基础管理,规范农业税收的征收和缴纳行为,切实做好农村牧区税费改革后农业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实现农业税收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农业税收纳税登记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依照执行。
  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认真研究并提出具体意见后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报告,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农业税收纳税登记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区农业税收征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