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内地税发[2002]43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5-30
实施时间: 2002-5-30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260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二○○二年五月三十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政务公开实施以来,全区地税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在区局的统一部署,在各级地税领导的重视和各级地税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各地结合地税工作特点和地区实际,适时地开展了工作,全面推进了政务公开和文明办税,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推进政务公开,实行文明办税,不仅加强了社会、广大纳税人对税收执法的监督,改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