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两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内国税征字[2002]10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4-28
实施时间: 2002-4-28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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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两费”管理,保证“两费”及时入库,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两费”收缴人库程序对税务登记证和普通发票工本费收缴入库程序,原则上按照《关于明确税务登记证费和普通发票工本费专项经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国税征字[2001]30号)操作,但由于各地征管职能设置、窗口分工设置不同,收费入库程序上应本着以下原则可作适当调整:一是坚持“收支两条线”,二是方便纳税人,三是提高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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