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1]176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7-6
实施时间: 2001-7-6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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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作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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