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国税流字[2002]31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3-25
实施时间: 2002-3-25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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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东风场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请各地自行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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