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机动车修理修配定额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发[2002]75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4-26
实施时间: 2002-7-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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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机动车修理修配定额发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印发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
  在机动车修理修配业使用定额发票是加强税收征管、强化普通发票管理、堵塞税收漏洞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本通知和《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各地要主动向当地党政汇报,积极与公安、交通、地税、财政、审计、保险等部门联系,取得支持。并要广泛宣传定额发票管理的重要性及其征管规定,同时加强对定额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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