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税收收入分析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地税字[2002]16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2-28
实施时间: 2002-2-28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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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管理局:
  2002年,全区地方税收收入面临严峻形势,收入任务比较艰巨,加强税收收入分析工作尤为重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收收入分析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2]132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收入分析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改进税收分析方法
  (一)细化收入影响因素,将经常性收入和一次性、政策性(以下简称一次性)增减因素分别比较。其中经常性收入要与相关经济指标及上年经常性收入对应分析,一次性增减因素要列细列全。
  (二)建立分析档案,各级税务机关要按月统计收入的各个因素,做好本期收入分析,也为以后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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