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控装置安装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国税征函[2001]5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0-17
实施时间: 2001-10-17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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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今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在西安召开税控装置安装工作会议,对税控装置安装作了进一步的部署。目前,我区税控装置安装工作除呼市、包头和乌盟外,大部分地区都己接近尾声。但在税控装置安装过程中仍有一些问题,各盟市国税局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列入今年年底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盟市国税局要积极与当地技术监督局协调,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安装进度。呼市、包头市、乌盟、赤峰市在11月20日前完成安装,其它盟市应在10月底前安装完毕。在上述确定的安装结束期限内,应安装的加油机应全部安装(包括限期内准备更换但尚未更换税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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