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地税发[2001]110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0-11
实施时间: 2001-10-1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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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01]75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是自治区政府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深化行政改革,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政府职能转变,适应我国即将加入WTO的形势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重要举措。为了确保全区地税系统各项行政审批事项的贯彻落实,确保各项税收政策的落实到位,促进依法治税、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和税收各项任务的完成,特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一并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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