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发[2007]179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6-1
实施时间: 2007-6-1
法规类型: 反避税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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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绘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管理,及时了解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税源变化以及税款缴纳情况,增强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我区税源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点税源企业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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