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力体制改革后白鹤发电厂狮子滩发电厂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国税函[2003]545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7-28
实施时间: 2003-7-28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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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开县、长寿区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重庆市电力公司电力体制改革后,按照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章程〉的通知》(国经贸电力[2003]172号)《关于印发〈国家电力公司发电企业划转移交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电总[2003]1号)、《关于印发〈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接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电投生[2003]8号)规定,重庆市电力公司原所属白鹤发电厂、狮子滩发电厂于2003年1月27日划入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现将白鹤发电厂、狮子滩发电厂增值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重庆市电力公司原所属白鹤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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