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税务登记证件与表格验收和分级储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发[2007]255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8-17
实施时间: 2007-8-17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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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新一批税务登记证件和各类税务登记表格的政府采购招标工作已经顺利完成,按照自治区地税局与中标厂家签订的供货合同的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供应商将分批将税务登记证件和各类税务登记表格(以下简称证件和表格)运送到各市地税局。为确保证件和表格的质量和今后的调剂使用,现就如何做好证件和表格的验收和分级储备等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地认真加以落实。
  一、切实加强验收工作。认真、严格开展验收工作是保证证件和表格质量的重要环节。按照自治区地税局与中标厂家签订的供货合同的约定,待各收货单位验收合格以后,自治区地税局方予以付款。因此,各市地税局应当高度重视验收工作,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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