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桂地税发[2007]306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1-28
实施时间: 2007-11-28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297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 “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7]106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需要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统一部署、统筹安排解决的事项,待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进一步研究、条件成熟后再下发文件到各地执行;属于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