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渝国税发[2003]95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5-28
实施时间: 2003-5-2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349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税务培训中心:
  《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国家税务总局2002年第4号令发布,现将有关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知如下:
  一、《办法》实施范围凡我市范围内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的经营金融......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