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制科研机构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渝国税发[2003]70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4-21
实施时间: 2003-4-2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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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税务培训中心: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制科研机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2]3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通知”第二条所述“科研机构”和“政策规定期限免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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