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综[2008]84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12-19
实施时间: 2008-12-19
法规类型: 收费取消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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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区直各有关部门,各市、县财政局、物价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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