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社会保险费重点费源户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2]60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3-20
实施时间: 2002-1-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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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落实全市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强化基础管理,掌握主要费源变化情况,经市局研究决定,从2002年1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社会保险费重点费源户管理制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社会保险费重点费源户管理范围
  (一)主城各区(含直属单位)、涪陵区、万州区范围内基本养老保险费年缴费计划在300万元以上,其余区县基本养老保险费年缴费计划在100万元以上的参保企业,以及重庆市工业五十强企业、上市公司,必须纳入养老保险费重点费源管理范围。
  (二)各地区失业保险费年缴费计划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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