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农业税收公示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地税发[2001]105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9-27
实施时间: 2001-9-27
法规类型: 农(牧)业税及特产税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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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农业税收公示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1]9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减轻农牧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牧区的一项基本政策,做好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关系到巩固农牧业基础地位和保持农村牧区社会稳定,是农村牧区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务。实行农牧业税收公示制度,是贯彻党和国家在农村牧区的各项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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