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登记证及普通发票工本费收缴管理具体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发[2006]12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13
实施时间: 2006-1-13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353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城区(开发区)分局、直属局、稽查局,区局直属税务分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办法的通知》(桂财库[2002]37号)和《关于第六批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桂财库[2005]34号)精神,现就全区地方税务系统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税收入改革范围及执行时间<......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