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机关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有关防伪税控系统设备及技术服务等商事活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0]193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6-8
实施时间: 2000-6-8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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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通知》[国税发[1999]139号)明确规定:税务机关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有关防伪税控系统设备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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