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所需证件资料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国税流字[2001]82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8-30
实施时间: 2001-10-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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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自新税制实施以来,我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工作,基本上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59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执行的。经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各盟市国税局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也相应制定了一些具体的管理办法,使《认定办法》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充实。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工作,提高办事效率,适应西部大开发的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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