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国税流字[2001]60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7-11
实施时间: 2001-7-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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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73号)转发给你们,并作以下补充,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部门必须根据企业的实际业务经营需要,经认真调查核实后,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称专用发票)的购领批次、批量;对电脑版专用发票还要严格限定开具版面限额。发票发售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认定部门核准的数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
  二、严格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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