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地税发[2001]84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7-11
实施时间: 2001-7-1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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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1]57号)转发绐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总局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对高收入者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重要意义的认识。要配备足够的、能够胜任个人所得税工作的专门人员,确保总局通知的贯彻执行。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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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六条废止:

发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内地税字[2007]198号
发文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7-8
实施时间:200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