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对资源综合利用建材产品增值税免税政策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0]1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3
实施时间: 2000-1-3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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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目前,我省利用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和其他废渣生产的建材产品越来越多,为继续支持我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的发展,加强对资源综合利用生产建材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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