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资源综合利用建材产品增值税免税政策管理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流一函[2000]1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20
实施时间: 2000-1-2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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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目前,部分市、地、州反映对《资源综合利用建材产品增值税免税政策管理的通知》(川国税函[2000]1号)中的免税税额如何计算等问题,现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资源综合利用建材产品增值税免税政策管理的通知》(川国税函[2000]1号)中最后一段,“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应于每年的3月15日前向省局报送《四川省资源综合 利用情况统计表》”,应为“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应于每年的3月15日前向省局报送上 一年度《四川省资源综合利用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统计表》”。
  二、《四川省资源综合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统计表》修改为《四川省资源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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