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税务人员执法资格与执法能级认证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2]48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2-28
实施时间: 2002-2-28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259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人员执法资格与执法能级认证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1]13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地税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税务人员执法资格与执法能级认证是税务部门的一项新工作,涉及面广,关系到税务干部的切身利益。为稳妥有序地推进这项工作,市局决定今年先组织全市地税系统干部职工参加总局举行的执法资格考试。有关安排如下:
  一、执......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