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国税发[2004]135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7-2
实施时间: 2004-7-2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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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4]6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单位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务必于2004年6月底前将有关规定通知到所有纳税人,要求纳税人按规定如实填制、报送《代开发票抵扣清单》(以下简称《抵扣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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