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营业税及附加税费有关纳税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2]9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17
实施时间: 2002-1-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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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结合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老联通重庆分公司)及中国联通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港资、以下简称新联通重庆分公司)的经营实际,现将这两家公司营业税及附加税费的有关纳税事宜通知如下:
  (一)老联通重庆分公司在重庆市主城六区(渝中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江北区、大渡口区)外各区县(自治县、市)设立的营业厅取得市话业务的通话费收入、工料费收入、装移机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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