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国税发[2002]9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15
实施时间: 2002-1-15
失效时间: 2011-9-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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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0]185号)转发给你们,为了进一步贯彻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汇总纳税企业管理的规定,规范我市汇总纳税企业和成员企业的管理,现就有关问题明确、补充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监管范围凡在我市注册并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和单位(以下简称汇缴企业),包括市级主管机构(以下简称市级成员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成员企业),不论该企业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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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五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发文部门: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9
实施时间:20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