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核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5]41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3-3
实施时间: 2005-3-3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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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核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5]8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管理。自出口退税机制改革以来,全国出口退税进度明显加快,基本实现了“旧帐要还、新账不欠”的目标。与此同时,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呈上升趋势,如总局近期查处的“夏都”案件,发现江西部分地区的企业存在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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