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国税发[2001]267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2-6
实施时间: 2001-12-6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252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73号)文转发你们,请结合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印发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渝国税发[2001]138号)、《关于限量发售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补充通知》(渝国税函[2001]145号)文一并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市局上报。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