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的决定
发文文号: 浙国税法[2001]29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2-11
实施时间: 2001-12-1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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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的决定》(国税发[2001]125号,以下简称《决定》)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以下意见,贯彻实施。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强化税收执法权的监督,是实现依法治税、规范执法的机制保障。几年来,我省各级国税机关在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方面开展了积极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依法治税的理念已在全体国税干部中牢固树立,规范执法成效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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