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个人房屋装修税收征管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暂行办法》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1]346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1-12
实施时间: 2001-11-12
失效时间: 2007-8-27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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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个人房屋装修税收征管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1]73号)(以下简称《两个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个人房屋装修和个人房屋出租长期以来一直是税收征管的盲点,税源零散隐蔽,税收流失严重,市政府批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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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渝地税发[2007]199号
发文部门: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8-27
实施时间:2007-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