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1]337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0-31
实施时间: 2001-10-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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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确保企业所得税各项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现将企业所得税审批管理的有关事项,再次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管理的范围
  (一)、政策性减免税;
  (二)、间接性减免税。
  二、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管理的程序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对企业所得税审批管理,必须坚持按照税收管理程序的要求办理。即:审批管理必须由纳税人,在申报减免税年度的次年3月底之前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翔实完整的书面资料,手续完备,送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请的内容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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