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1]322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0-19
实施时间: 2001-10-19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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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1]5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区县(自治县、市)局要结合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和个人所得税重点涉税案件的检查,于11月底前向市局所得税处书面报告正在查处或已发现的1件以上个人所得税涉税案件,并说明案件当事人偷逃个人所得税的基本事实、案件查处进展情况、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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