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金税工程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内国税流字[2001]52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6-25
实施时间: 2001-6-25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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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确保金税工程在我区顺利运行,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杜绝因操作失误造成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抵扣联数据重复上传问题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杜绝因操作失误造成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抵扣联数据重复上传的问题通知》(国税发明电[2001]39号)称,在金税工程已运行的个别省市的部分单位,在4月份误将4月1日至13日间认证的抵扣联数据采集进入稽核系统,这部分数据在5月份上传后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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